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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医学院2021年军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作者: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 时间:2021-04-1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队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2021年军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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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全日制方式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以非全日制方式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相应延长1年。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策加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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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复试资格审核。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学术学位为120%、专业学位为130%(上线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数的专业除外),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

三、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正式面试时间:4月12日-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1:00。请考生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查看具体面试时间。

(二)面试要求及内容

复试时间为20分钟,步骤分为个人陈述、随机抽题与答题、导师提问等,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中英文均可),提问导师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产生。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成果)、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礼仪和举止、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

(三)复试程序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候考区,工作人员测试考生音视频及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核实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并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检查考生考试环境。此过程须录音录像。

2.复试过程。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考场, 复试导师组按照随机抽取的考生次序,逐个进行考核。工作人员提前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线上候考区。

3.复试记录。复试过程要详细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记录表》,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复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全程全景录音录像,纸质资料和视频录音资料任何人不得改动,由研究生院统一留存备案。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入学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按100分计,由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3部分组成。其中,外语水平40分,专业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导师组对考生的总体评价,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得分为考生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分数低于60分或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1.学科间调剂。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调剂录取。

2.学位类型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导师间调剂。超出导师招收限额部分考生予以调剂,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调剂:

①两院院士;

②荣获省部级、战区级以上人才奖励对象;

③近三年获得全军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④其他导师。

4.校间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外校调剂。我院将通过“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军网网址: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和空额,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并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结果公布

按照一级学科区分学位类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的单科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录取,顺序为专业课1、政治、英语。复试录取结果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复试前,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尝试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如考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盖章版本,则须提交其他佐证材料(如教务系统的成绩页面截图)后由本人签署承诺书,在入学前未能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复试过程中,如个别考生由于网络中断而无法正常复试,先进行下一位考生的复试。在不影响其他考生复试的时间进行再次复试,如果再出现不能完成复试的情况,则取消复试资格。

4.凡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八、监督信息

研究生院复试咨询电话:010-66939271

解放军总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6939383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监督电话:027-59562250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举报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0号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3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